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行政诉讼

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前不告知本人申请复议时才提供给复印件

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前不告知本人申请复议时才提供给复印件 母亲于3月9日行政拘留,送看守所前未告知要进行行政处罚,也未向本人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母亲于3月19日从看守所出来,由于不服处罚3月22日今天去申请复议时才提供了一个复印件·具体执法单位是派出所,为什么出示的处罚书上盖的是公安局的章?这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mj128……(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3-03-22 23:2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