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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职后做原有公司客人是违法的吗?

我离职后做原有公司客人是违法的吗? 我是做进出口贸易的,在一家公司工作签了一份保密协议,内容说五年内不能从事此行业,2008年离职公司没有作任何补偿,当然我不可能改行,出来后自己开了一家公司,客户资源都是在国内外展会上认识,当然也有前公司的客人,现在已经离职三年多,对方拿着此协议起诉我,说我做了他的客户是违法的,请问律师我现在的情况是违法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何妨莱(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3-22 19:3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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