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店面拆迁是否算在租凭合同期内以什么时间为标准介线?
店面拆迁是否算在租凭合同期内以什么时间为标准介线? 店面拆迁是否算在租凭合同期内?
是以发布《拆迁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时间为准?
还是以发布《拆迁公告》的发布时间为准?
还是以《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以拆迁开始时间还是以结束时间为准?
《拆迁征求意见稿》第八条中规定: 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办理房屋抵押、转让、租赁、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业务。 如发生上述情况按原建筑状况补偿安置。
按以上意思,如果合同到期,正式拆迁公告还未出,是不是按《拆迁征求意见稿》发布时的租凭关系和营业执照实行补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启明星201……(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3-03-21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