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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的不合理考核制度降回试用期工资,合理不?

公司的不合理考核制度降回试用期工资,合理不? 我于2012.8.20号进公司,任何合同未签,只是面试的时候口头承诺保底工资试用期1800,转正2000,进公司后9.6号老板出了一个考核制度老板未签字的,按这个考核制度一个算下来员工可以拿到3600多的工资,老板看员工拿工资高了,又马上反悔重制定了另一个考核方案出来,是原来考核方案的30%考核,大家肯定不同意噻,后来喊我们商量,就因这事走了两个员工,我确留下来了,到今年2013.3.15发工资时发2月份的工资,老板要按照他那个方案执行连续两个月销量下降,降回试用期基本工资,要把我的工资降回试用期工资1800,我觉得不合理,我提出是因为春节放假时间10天,还有货运部放假影响销量不应该这么算,可老板不同意,说就是因为放假客户没定货,下个月肯定猛升销量,你工资翻翻,公司就三个员工,其有两个都是老板亲戚,怎么办,我只有认吗?没签合同,但有缴社保,考核方案老板也没签字,也没有公司公章,我想起诉行不,我该以原因提出仲裁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cl?19……(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3-1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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