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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职位用工纠纷

职位用工纠纷 我是2007年和一家私企签订的劳动合同,这家企业的老板有A、B两家公司,还有一家C公司是另一个老板(C公司的法人与AB公司的法人都有股份,但法人是C公司老板)。我与B签订劳动合同,但一直在A公司工作(A公司与B公司是一个老板),但在2010年12月的时候被调到C公司担任别的职务,未与C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到现在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两个公司老板这样用工是否合法,现在我要与B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能否获得补偿金,有哪几项补偿金我可以获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ms13(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3-03-09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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