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用工纠纷

用工纠纷 我在新加坡一个公司做工。服务行业。最近老板以他本人经营不当为由。将我提前解聘。当时他说,完全不是我的错。可是因为我服务的客户信任我的服务,在我离职之后,他们继续要求我为他们服务(当然是在他们与公司没有续约的情况下),请问我可以接受吗?是不是会与新加坡的法律有抵触。(另外这些客户完全是我培养的,但是是在我为前公司任职期间培养的。)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fyhw()
提问时间:2012-01-29 21:0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