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商场两年三易其“主”,亏本商户只能自认“倒霉”?
商场两年三易其“主”,亏本商户只能自认“倒霉”? 商场两年三易其“主”,亏本商户只能自认“倒霉”?
如今位于青海省西宁市莫家街口的百秋秀城是两年前才开张的一家商场,而在一年前商场的名字不是如今的百秋秀城那时叫亚都百货。此商场的真正业主是一位马姓地产商人,他并不直接参与此商场的管理,而是把商场承包给外地的一些管理团队进行管理,而这些管理团队就代表商场向我们这些商户收缴租金、管理费、广告费等等相关费用。我们是一批两年前就入驻此商场的商户,当时和商场定的合同是10年,一次性缴纳1.5-3万元的保证金(此保证金每年扣除一部分,做为广告和其它宣传费用,10年扣清)6个月至1年的租金,商铺装修各商户自已负责。这样下来我们这批商户前期最少都投入3-7万,而我们这些商户中有一大部分为下岗职工,没有稳定职业和经济来源,很多人都抱着自己创业的念头,从亲戚朋友那里借来钱进行投资想闯出自己的一份事业,可是此商场开业后的经营状况并不像商场管理者所说的那样好,在前几个月,管理者还积极想办法打些广告搞些宣传来提高商场的知名度,以改善商场的经营窘态,可几个月下来成效并不大,他们就不再进行积极的促销工作,管理也松懈下来,以至于后来干脆不闻不问,任商户自生自灭。商户们就商场的发展和他们进行多次协商,都达不成一致意见,以至于商户们去省政府寻求帮助,省政府说事情不归他们直接管要去市政府,去市政府又让去信访办,最后让商场管理者和商户坐在一起谈判,可是最终也没谈出个结果来,这批外地管理团队就解散了。这样过了一年,商户们在没人管理的商场惨淡经营中迎来了第二个管理团队,他们来了后(把商场的名字也从以前的亚都百货改成现在的百秋秀城)就说以前所签的合同已经作废,根本没用,如果想去法院告就随便,现在要按照他们定的规矩办,他们的规矩是把以前交的保证金只退一半,而且还要把商场没人管理期间经营所欠的租金全部交齐(这样下来商户基本就没多少钱可拿回来),想继续留下来的和他们签定新合同,不想留的拿着被扣了一半并缴清没人管理期间所欠租金后走人。大家想想,惨淡经营一年,每天商场门可罗雀,根本无利润可言,保证金商场也不退,商户撤也不是不撤也不是,前期投入资金3-7万,新装修商铺和上货所投入资金全部都亏在了商户头上,而业主和管理者租金管理费却一分钱不少收,一点也不分担,这合理吗?可是事已至此,也没有谁能帮上我们,大部分人都选择了接受条件默默离开。而剩下的人只有在接受条件后和第二个管理团队签定新的合同(新合同和商场定的是3年)。可是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吗?远远没有,在和第二个管理团队签定合同后一年后也就是现在,第二个管理团队觉得不赚钱又撤了,我们这些商户又可悲的迎来了第三个管理团队。这第三个管理团队来了后又说要把商场整个重新装潢一遍,租金又要调高,商场名字又要重新换,合同也要重新定,我们这些商户真是欲哭无泪,这商场在第二管理团队来时已经重新装潢过了,这才经过短短一年又要重新装修,可是这庞大的装修费最后还不是要我们商户买单吗?我们要重新订合同,重新交装修费,重新交租金后才能重新进场,我们这些商户很多人都是借钱来创业的,经过前两次的折腾已经被搞的很困难了,现在又要经过一次,真的是要把我们逼的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吗?我们在此商场辛辛苦苦两年,每天早出晚归,想闯出自己的一番事业,可是两年过去了不仅没有赚的一分钱,而且把借来的钱都要赔光了,这叫谁能想的通啊?这种事情真的没有解决的办法吗?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这种事在自己身上出现而再次默默承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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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万事成灰(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0-07-08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