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偷了,房东有责任吗?难道我自认倒霉??
被偷了,房东有责任吗?难道我自认倒霉?? 在租来的房子里,住了才两个星期,东西就被偷了,一台电视机、一台电磁炉、钱包里的100元钱也被偷走了。找房东,他马上帮我换了个锁。但是我很心痛啊,对于一个刚刚从学毕业,刚刚开始工作的我来说,我没什么钱,对于这些丢失的东西很心痛的。(其实这些都不是我自己的东西,电视机是朋友那借过来的,电磁炉是姐姐的),我觉得还是报警吧,但是房东说不要报警,过几天再来解决这件事情。因为我当时也不怎懂,就说好吧。第二天,朋友跟我说了说: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啊。我想来想去,还是不放心,所以就叫上朋友赔我去找房东,要给个说法。房东说赔给我500元,免掉我一个月的房租。但是他现在手头上没钱,过两天再把钱给我。
房间的锁有被撬过的痕迹,而且这种锁不是那种双重的锁,是很简单的那种,所以容易被撬开的。重新换的锁,虽然是双重的那种,但是也起不了作用的,因为只有一个孔,还是白换的。我现在很害怕,住到同事那里了。我叫房东帮我换个房间(楼上的房子好一点的,装的都是防盗门),他说现在房子都住满人了,没有空的房间换给我,只能等到有空房的时候再帮我换。
现在,电磁炉也没了,我就得在外面吃饭,可是外面吃一餐,不卫生又死贵的。
我还要把电视机的钱赔给朋友,可是远远高于500元钱啊。
难道,我真的只能自己认倒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rry……(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0-07-07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