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请问协议中这五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请问协议中这五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书
1 、男方承诺每月给孩子抚养费为男方工资、奖金总额的30%,直到孩子大学毕业为止(如大学毕业继续深造顺延至孩子毕业时止)。另外孩子大学及继续深造期间的学杂费、生活费、车旅费等一切费用由男(抚养费另付)、女双方各承担一半。
2、离婚时男方净身出户,夫妻所有财产的所有权(包括房产、存款、车辆、股票、基金及其他大件物品)均归女方所有。
3、婚姻存续期间所有债务(包括借款、偿还银行房贷等)全部由男方偿还,并在离婚时一次付清。
4、今后无论何时无论何方提出离婚,男方同意在离婚生效之日,一次性赔偿女方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5、女方在将来婚姻存续期间无论有任何过错,男方承诺不作为离婚时的证据,并履行此协议所有条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sjzgk……(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3-03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