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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今年8月到10月在私企工作了2个多月,当时口头约定试用期三个月,现在我要求的二倍工资及经济赔偿金,仲裁裁决全支付。但是现在单位不服,以我工作失误,无故旷工(要求回家等电话),及使用期三个月可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理由,上诉。及交接手续不全(我当时交接完,当场签字证明无异)。我要求支付的10月的1200元的工资外加二倍工资及补偿金共计4000元,我想问我这种情况用请律师吗?费用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慕嘉琪021……(山东)
提问时间:2013-01-29 09:4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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