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等待9年产权未果,我该怎么处理!
等待9年产权未果,我该怎么处理! 房产纠纷起诉状
被告人:***(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及其妻2人(原在**局工作现在昆明某**局工作)现住昆明市。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由此造成原告所有损失费;
事实与理由:
2004年3月1日,原告人在*乡工作因军转即将安置需在县城区购买住房,经人介绍河口北山路72号商住楼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住房还有房出售,后经电话与***协商一致:房屋售价为10.5万元,先预付80%的房款,待房产手续办全,用产权手续办贷款付清余下的欠款。3月2日约定办理购房合同,我与妻2人看好房后即到其公司办公室(此楼二单元202号)签暑购房协议(其弟代办),在原告的要求下,还在一处注明有3个月内办理好全部手续字样,随即将二单元602号房的钥匙6把交付,第二天取款将现金8万元(已开收据)房款付给从昆明赶到的*本人,并还答应在1个多月的时间内把全部合法手续办好,随后我们就到住房公积金处申请贷款,才知此房屋已被*抵押给银行做贷款为自己的投资款,末办成,即又与狄联系,答复是一定能办好。4月底协议时间已到就通过手机联系末应答。经人联系,5月底时第一次与*联系上,答复是二三天就能办好,也相信被告能办好,又等到9月份急需住宿就进行了装修,至12月份入住。但直到现在,每年都在追问,见到就问,经人联系也说是能办好,已等待近9年时间不办理也不作解释和说明,影响到原告的家庭生活。2013年1月22日到房产交易所咨询得知该公司在2008年注销,并经一些了解,此楼的一、二层为租赁房十余间,每年有一二拾万元的租金收入,2010年又购买高档车在消费使用,这种将他人财产抵给银行贷款进行个人高消费,有资金也不还贷款,这种行为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的生活秩序,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败坏风气!被告现已存在3个恶性行为:①原公司未清算,房屋被用作抵押,未办理房产手续即注销其公司有明显隐瞒事实、逃避等违规行为;②故意久拖不办理产权,长期占用他人产权为已使用,为非法侵占他人财物行为;③银行10余年还未收回其贷款为违规贷款行为,应为银行贷款的黑名单人员,有城信和不良信用问题;现只有肯请县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将此房产手续全部办好。并因被告的违约造成原告办不到贷款的结果,被告应付全部责任,即应赔偿已付款8年利息29200元(贰万玖仟贰佰元整)作为违约金及由此案造成原告的其它所有损失也由被告承担。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被告应当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和其它费用。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利,特诉请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此致**法院
附:
1、 购房合同一份;
2、 收据一份;
请律师咨询:这种情况最好如何处理,这诉状是否可用(不妥处请给予修改),另***是否构成合同诈骗或商业欺骗罪!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sp082……(云南-红河)
提问时间:2013-01-24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