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社会保险的问题
社会保险的问题 04-08年在一家企业工作,企业没有为我们几个人办理社会保险,只是以在工资条中以保险三百元列示,以现金形式发给我们,我们08年的基本工资只有500元,加保险300元共是800元,如果没有奖金我们这个月就只能拿800元,同岗位的有人拿得比我们多得多,而且技能学历我们几个并不比别人差;
请哪位专家给指点一下:
同工同酬是从哪一年开始执行的,我们这种情况属不属于违反同工同酬的规定;
社会保险可以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吗,这属不属于企业免除自身法定义务;
当月只拿到800元含保险金算不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当时最低工资肯定高于500元;
我现在是个人做点小生意,前几天我们几个商量一下觉得这事对我们太不公平了,不能要原单位给补交保险或给我们一些补偿;
先行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章先生(山东-日照)
提问时间:2010-06-23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