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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女朋友去实习单位实习被要求长期加班不给调休给的工资也少

女朋友去实习单位实习被要求长期加班不给调休给的工资也少 女朋友于2018年11月中旬进入江苏国测检测有限公司实习,期间公司不断对其要求加班,原本双休的都变成了每周周末必须去一次,我女朋友说他们单位实习工资2000元一个月,加班费算的是转正之后的工资:周末23元一小时,平时也被要求加班,是16元1小时。而据我所知,转正的工资是3000左右,就拿3000算,我认为根据劳动法第44条,应当给予平时工资的1.5倍到2倍薪资才合理,而单位所开的23元一小时16元一小时远不如此。我想要求其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罗吴夏朗(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9-01-09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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