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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合同与实际不符

合同与实际不符 我有一份与镇政府签订的地块买卖合同,由于当时附图多测了220平米,所交的费用也是按多测的面积交的费用,合同有镇政府的盖章,还有我的签字,有地方律师服务所的见证(律师服务所无盖章),合同日期有效,另外镇政府又将多测的这块地买给了别人,并已经建好住房。请问:我想把这块地要回来,并且叫占用地的人赔偿我的损失,想运用法律手段,可以实现吗?拜托跪求。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tai41……(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1-1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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