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期内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办理北京户口的费用和入职培训的费用)吗?
合同期内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办理北京户口的费用和入职培训的费用)吗? 本人与今年七月份于一家国企签了5年的合同,企业给我落了北京集体户口,合同中是这样规定的,5年内辞职需要交违约金3万(办理北京户口的费用和入职培训的费用),但是现在因不满薪资状况,想辞职,请问是否需要交违约金!如果要交的话用这么多吗?办理北京户口和入职培训需要3万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电驴3224(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3-01-16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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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保忠律师 VIP2013-01-16 09:31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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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红宝律师 VIP2013-01-16 09:32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不要缴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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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不需要缴纳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追问:请问什么是竞业禁止条款呢?
回答: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追问:合同是约定了服务期是5年,但是合同上根本没写违约金的事情,写的含糊不清,只是在我们培训时候发了一个东西上写着,要求交办户口的钱20000元,培训和来我们学校招聘所需费用10000元,我们现在还没有转正,还是见习期。公司已经三个多月没给我们发过工资,经常拖欠工资,这算公司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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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依据当事人双方所签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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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律规定只有约定服务期限以及竞业限制可以要求违约金,否则属于违法。
追问:您好,什么是竞业限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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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缴纳违约金三万元,该约定是无效的,应根据具体专项培训的费用缴纳. 我的补充: 2013-01-16 09:57
协商不成时,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您好,当时还签了一份承诺书,是这样写的:本人保证在单位服务5年,如果在5年内主动调离本单位的,承诺支付合同期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单位在办理毕业生招聘、培训及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如下费用:1.招聘费用,包括差旅费、宣传费、通讯费、测评费等,预计共3000元;2.就业培训费用,包括场地费,授课费,生活费、交通费、旅游费、保险费、服装费、学习资料等,预计4000元;3.综合管理费用,包括在单位报到报销费用、安置费、体检费、档案管理费、职称评审费等,预计3000元;4.北京户籍申办费用预计共20000元!(说明:取得北京户口的按30000元分摊,每年6000元)最后在承诺人上签名了的,请问这个具有法律效应吗?谢谢!
回答:服务期的承诺是有效的 .另外上述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的费用,均有相应发票等凭证
追问:谢谢,我知道服务器的承诺是有效的,那关于户口的承诺是有效的吗?北京户籍申办费用20000这个承诺是有效的吗?
回答:关键看是否用了2万元,需要有相应的凭证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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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因户口不属于违约金支付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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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约定服务期,违法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不能超过培训所支出的费用。
如果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合同是约定了服务期是5年,但是合同上根本没写违约金的事情,写的含糊不清,只是在我们培训时候发了一个东西上写着,要求交办户口的钱20000元,培训和来我们学校招聘所需费用10000元,我们现在还没有转正,还是见习期。
回答:对于发生的纠纷,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您好,当时还签了一份承诺书,是这样写的:本人保证在单位服务5年,如果在5年内主动调离本单位的,承诺支付合同期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单位在办理毕业生招聘、培训及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如下费用:1.招聘费用,包括差旅费、宣传费、通讯费、测评费等,预计共3000元;2.就业培训费用,包括场地费,授课费,生活费、交通费、旅游费、保险费、服装费、学习资料等,预计4000元;3.综合管理费用,包括在单位报到报销费用、安置费、体检费、档案管理费、职称评审费等,预计3000元;4.北京户籍申办费用预计共20000元!(说明:取得北京户口的按30000元分摊,每年6000元)最后在承诺人上签名了的,请问这个具有法律效应吗?谢谢!
回答:对于你表述的情况,你的诉求和单位的诉求发生了矛盾,法律只是具体规定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相关情形,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主张违约金的情况,没有效力,不受法律支持。除违约金其他的相关费用的承担,具体依据双方约定。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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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依据当事人双方所签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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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样的约定违法,可以不予支付,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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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不需要缴纳违约金,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因违法而无效。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
你可以主动离职,提前30日通知即可,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并不得扣押你的身份证、档案、户口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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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约定约定服务期限以及竞业限制可以要求违约金的可以要求,其他的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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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的违约金才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第一种情况是,附服务期的劳动合同,前提条件是单位支付了相关的培训费用和支出,如果服务期未满的话那么需要按照实际的工作年限折价返还公司相应的培训费用,第二种情况就是保密协议,适用于公司的高管和特殊的技术岗位员工,负有为公司保密的义务,违反协议需要按照此约定支付违约金。
单位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单位对于员工的培训的支出,然后只能就培训费的问题按照年限进行主张和返还。
追问:您好,当时还签了一份承诺书,是这样写的:本人保证在单位服务5年,如果在5年内主动调离本单位的,承诺支付合同期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单位在办理毕业生招聘、培训及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如下费用:1.招聘费用,包括差旅费、宣传费、通讯费、测评费等,预计共3000元;2.就业培训费用,包括场地费,授课费,生活费、交通费、旅游费、保险费、服装费、学习资料等,预计4000元;3.综合管理费用,包括在单位报到报销费用、安置费、体检费、档案管理费、职称评审费等,预计3000元;4.北京户籍申办费用预计共20000元!(说明:取得北京户口的按30000元分摊,每年6000元)最后在承诺人上签名了的,请问这个具有法律效应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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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缴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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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需要缴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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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约定无效。你可以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