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邻家小孩在我家烫伤
邻家小孩在我家烫伤 前晚吃完饭,打了一桶热水回来,洗脸洗脚,洗完脸正在洗脚,这时候我小孩4岁多,从隔壁家回来跟来的还有隔壁家的小孩3岁多,2个小孩去我房间拿了个什么东西,又跑着去隔壁家,我就叫我小孩洗脚不要去玩了,当时隔壁家小孩已经出门了,我小孩在门口叫住的,我以为她回去了,我刚把自家小孩鞋子袜子脱掉,隔壁家小孩就把我剩下热水的桶坐翻了,当时去了解放军128医院,我一起去的,当时身上600多块,我支付了600块,当晚的总费用大慨800的样子,医院说烫伤12%,在屁股跟右脚背面,昨天隔壁家打电话叫我准备5000块治疗费,我想问问这种意外的事情我有多大的责任?请帮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事实真相32……(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3-01-12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