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上初中三年级.在寝室被同学故意跘倒.小腿骨折.对方家长不管.我们没有报案.应该怎么办
你好,你可以起诉对方家长,因对方过错造成是损失,应当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不起就起诉啊。
还是先报案,这样的话,让民警组织协调,这样就能固定小孩在学校受伤的证据,之后没有协商成功的话,也有证据起诉了。
收集对方小孩故意将你家小孩绊倒的证据,起诉对方
收集对方小孩故意将你家小孩绊倒的证据,起诉对方
可以要求对方家属赔偿你小孩的损失
最好还是报警,虽然未成年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于事故发生还是有起到证据作用,也便于你们起诉。
先报警后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