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员工带孩子上班,孩子受伤
员工带孩子上班,孩子受伤 公司职员在老板明确告知不准带孩子上班后,依然将孩子带到公司,孩子被突然爆裂的玻璃门切断右手第一个拇指关节。孩子手术积及治疗费用都是老板付的钱。孩子的手指没接上,现在员工要告老板赔偿14万! 老板有责任吗?
补充:公司的店刚开业不久,门是新的玻璃对开门,刚开业10来天左右门突然爆裂过一次,没有人受伤,第二次另一扇门又爆裂了,将孩子的手切伤。做门的有没有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搁浅的记忆(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3-01-10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