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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合同未到期,单位不发工资

合同未到期,单位不发工资 与北京公司签订合同,在济南工作,合同是09年11月到10年10月一年的期限,未到期才履行3个月,老板不说辞退也不给我发工资,所有出差等费用也不给我报销,怎么办??    
    我是济南人,去年与一家北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09年11月01日至10年10月31日),其中没有试用期。当时老板说让我在济南放心开发山东市场,除了电话费不报销外,所有出差等花费都给报,当时老板口头承诺有些送礼费用我写个白条都可以给报销。可没想到单位只发了3个月工资后,老板说他要出国,突然让我先不做了,从此就不给我发工资了,再问老板这事如何解决,他说到10年年底再说吧,而10年年底我的合同就到期了。
    老板不发工资,也不辞退我,让我等到10年底再说,我该怎么办?
    如果仲裁,合同上说可以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促裁。也就是说我人在济南,要到北京去仲裁,需要我做哪些准备?可否申请在济南仲裁?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ing07……(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0-06-14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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