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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与公司的合同纠纷

代理商与公司的合同纠纷 我在2010年3月份与一家药品公司签定合同协议。合同内容内写明,在明年也就是2011年3月份一年的合同到期,如果在预定的这一年期限内,没有销售完公司所预定的预存货款,将其余货款在一年到期后全部返还。(我存了20万的预存货款,分批购买产品,所购产品在预存货款内扣除)。可是我近期发现,公司在5月份的时候药品整顿,失去了产品原先的治疗效果。许多其它代理商和我发现一样的情况,顾客也反应药品没有原先的治疗效果。
    想请问哪位好心的律师,如何才能证明公司产品治疗效果失真,应该往哪里找证据证明?药品出厂应据有什么合格手续?
我们这些代理商损失很大,应该要求公司如何做出赔偿,或立即要求公司退还预存货款的余款?在药品失效的情况下,国家法律有对顾客或商家什么维护的律条吗?

望好心的律师的回答,在下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男蠢女丑(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0-06-12 16:2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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