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我公司一员工合同纠纷
关于我公司一员工合同纠纷 您好,我是某公司的一名文员,专门负责管理人事档案类,事情是这样的:因我在这公司上班之前就我的岗位前任文员(暂时叫罗某)工作疏忽,造成一员工(暂时叫其孙某)的劳动合同未签,导致该员工为此将我司告上法庭;孙某系我司一名保安,他属于二次入职,也就是说他在07年的时候在我司上班,于08年年初因个人原因离职,但在09年3月24日第二次入职,罗某也是在今年的3月9日入职,新手难免不是很懂劳动合同的重要性,造成她一直未给孙某签订劳动合同;罗某在7月初离职后由我接手她的工作,在7月底清查员工劳动合同后发现孙某自入职后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我司保安转正为2个月时间),期间我曾多次告知孙某来签订合同,孙某不肯签,声称要告我司;孙某11月中旬辞职离职,离职后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我司赔偿其双倍工资,我想请问下我应该不担当此案的责任吧?另孙某的要求属于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eese……(重庆-沙坪坝)
提问时间:2009-12-19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