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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和“合同期满合作双方若无异议,合同有效期自动顺

关于“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和“合同期满合作双方若无异议,合同有效期自动顺 我们目前有供应商合同到年底就到期,但是其合同内写了“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和“合同期满合作双方若无异议,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的条款。而我们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在12月中旬时才发出招标通知,需要重新进行招投标。请问这样的情况如何才能避免对公司的风险呢?因为招标后很有可能不是现有供应商中标的,即中标结果出来后可能要终止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lvzi……(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2-12-20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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