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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胡律师你好,我是宿迁泗阳县新袁镇人。我前年借钱给本村一个体企业老板,现在他想把企业所在地的部分土地转让给我。该转让地块是他于今年9月份从村集体取得东西50米长的土地使用权(村集体以宅基地处理的),并有村集体群众代表签字并付清款项。在这之前,他企业东西占地将近200米,都是租用村集体的。但我了解得知,他在去年写了一份抵押书给他担保贷款的担保人,大致内容是以土地和机器厂房作为低押。但没写清土地四址和低押的明细,也没有其他土地和机器的手续在手里。现在,如果我受让这块宅基地,会和这低押产生纠纷吗?如果有,又怎样规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于凌业(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2-12-0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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