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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这份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这份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要求签订的合同  内容主要提出了乙方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以及付给乙方的薪资  下来内容都是乙方违约或者提出辞职要扣除工资的条款   甲方没有任何条款来说明公司违约应该给乙方的补偿  而且没有缴纳任何的社保  每个月只有4天休假  这份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吗
例如:合同要求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否则扣除当月工资  我们工资是按月发放的   每月10号发上个月工资  我7月25日向公司提出辞职  8月18日经过领导批准  8月19日正式离职  到离职时公司以财务不在为借口推脱 到现在一直没有发放工资  中间我催促了几次  公司以提出离职扣除当月工资为由要扣除我7月份全部工资  我们每月4天公休假 8月份我实际只休假两天  他们说我已经提出离职  还要扣除我4天公休假的工资  实际只给我发8月份14天的工资  其余7月份和8月份的公休假全部扣除  我该怎么讨要我的薪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rsbu……(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2-12-0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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