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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我一个亲戚家的男孩18岁在初中上学期间遭到另一个班级的同学捅了一刀,事发时半小时内旁边没有校领导出现,当时晚上自习时间。当时场面残忍血流不停,之后报警并赶紧送往县医院  由于情况危及到生命,县医院只是做了简单的处理后  转到定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体内的血几乎流完了。经检查内脏损伤严重  肠子外翻  并进行接肠等一系列手术  半个月后患者慢慢的可以下床 。。。现在家人每天在悲伤中陪伴患者 考虑到以后有后遗症的存在 不得不打官司处理~~请问金律师   象这样的情况 怎么去上法庭  而且要求对方{学校和对方家属}赔偿多少钱较为合适~~~感谢您的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断弦82(甘肃-白银)
提问时间:2010-06-06 12:1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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