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辞职后,老板恶意拖欠工资
辞职后,老板恶意拖欠工资 辞职后,老板恶意拖欠工资
在广告公司上班两个月,去的时候老板说不押工资,上班一个月后,老板说要押一个月工资,在一份员工试用管理办法上必须签上自己的名字,如果干不到自己填写的拟任日期押的工资就不给了,当时我们填写的都是本年年底,过了十几天,2012年10月9日上班的时候出去工作摔了一下,发现自己怀孕了,医生说先兆流产,当天把诊断证明给老板看了,他说让我考虑是休息两天继续工作还是辞职,如果辞职,工资全部结算清楚,不扣之前说的押的工资,家人要求辞职,老板说休息好后把工作交接一下,过了两天,过去把工作交接了一下,算了一下工资,但是老板娘说没钱,等有钱的时候给我打电话,等了大概十多天,工友相约一块儿去要工资,他说没钱,他儿子要结婚,手头紧,工作的款也没到账,但是我辞职当天就有一笔账到户了,他还是说有钱了给你打电话,但是上班的同事说别信他,不要他永远不会给你的,我心想再等几天,等他们发工资了怎么也不能再拖欠了吧,就走了。但是工友因为与他不合吵起来了,被他辞的,他说不给工资,但是工友妈妈去的时候老板娘说给的,我们一起要工资的时候他又说不给了,工友报了案,警察来之后,看了签的所谓的“合同”说那根本是无效的,让他把工资跟工友结清,他当场就结了,同一天,我就早走了一会儿,就说没钱,下一刻就有钱了,这样恶意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可以去劳动局请求仲裁吗?工资多少天他必须给我结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云中御风翱翔(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2-11-27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