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前几个月在佛山百纳中心,即广佛电商城买了间小公寓,当时销售人员说是30年使用权

前几个月在佛山百纳中心,即广佛电商城买了间小公寓,当时销售人员说是30年使用权 前几个月在佛山百纳中心,即广佛电商城买了间小公寓,当时销售人员说是30年使用权,如在30年内开发商毁约则以销售价为基数按照一定比率进行赔付。 然后到交完首付后,开发商才拿合同出现给我看,谁知与原来的承诺严重不符,合同只注明使用权是20年加赠10年,我想问: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求退房吗?怎样操作才能拿回我交的20多万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昆虫(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8-06-02 11:1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