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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财产的风险问题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财产的风险问题 我公司于一家节能公司签订了两台节能设备,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进行合作,设备已到安装现场后,但由于卖方对合同中约定的安装责任问题产生异议,导致设备到我公司后长期存放,项目不能实施。后经过协商卖方愿意承担安装责任,但是设备到我公司现场后长期存放部分设备已经损坏,现卖方要我公司承担损坏设备的维修费用,请问这种情况我公司是否要承担设备的保管责任及承担设备损坏的风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62280……(河南)
提问时间:2012-11-25 09: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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