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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香港一家理财的公司合作的合同问题
与香港一家理财的公司合作的合同问题 合同全文如下:
甲方: ( 章 )
地址:
電話:
傳真:
網址:
乙方: (章或手印)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同意,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乙方委託甲方提供代理操盤服務。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代理操盤理財協議,協議如下:
一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至2012年12月30日止。
二 協議細則
第1項 乙方的帳戶委托有甲方操盤。
第2項 乙方提供的帳戶為 平臺,帳號 ,本金 。
第3項 乙方應積極主動向甲方提交分成,每當帳戶盈利達到30%-50%以上時分成一次。前2次分成,每3工作日进行一次;第3-5次开始,每周結算一次;第6次开始,每月結算一次。在乙方信誉良好的情况下,可以协商結算时间。
第4項 自帳戶超過本金的部分進行四六分成(甲四,乙六),作為乙方給甲方提供的報酬。
第5項 出現意外情況時應及時停止操盤。如果乙方帳戶虧損,乙方可以要求停止代理操盤。
第6項 甲方承擔全部風險,如有亏损,甲方賠償所有亏损。甲方賠償乙方損失需在1周內全部賠償。
第7項 乙方每天看帳戶一次。乙方獲得甲方允許的情況下方可看帳戶;如果帳戶正在操作中,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看帳戶,但甲方需保證乙方每周觀看一次的權利。
第8項 甲方擔保平臺(FXCM\FXSOL\SWS\Alpari)的資金(出入金)安全。
第9項 如果產生糾紛,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院進行。
第10項 如果違反以上款項,違反者將承擔所有責任。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2012年 月 日
1.这种做法在香港是否合法?这样的合同如果我们签了在香港是不是受法律保护的?
2.合同中有无效条款吗?有哪些条款是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产生纠纷他们可以拒绝履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ingfl……(香港-香港)
提问时间:2012-03-19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