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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辞职公司不批准未办离职手续,辞职后几个月的社保公司代缴现要求个人全额补交合理吗

辞职公司不批准未办离职手续,辞职后几个月的社保公司代缴现要求个人全额补交合理吗 不好意思有点长,本人9月10日递交辞职信,按38条因不按时发工资写的,公司不愿意我这样写,说要走好好走按37条很快就办好,怕公司卡我档案就改成了37条自身原因辞职,9月20日把新辞职信重新寄回公司,但公司还是不批准,不给办离职手续,因已办完工作交接遂回家没去上班了,9月,10月,11月的社保公司代缴现告知到时候离职要求个人全额补交,一月2000多,不交的话现在停可以写申请,但也得把这仨月补齐,公司卡我档案不给办离职手续还要我全额出社保有依据吗,我放弃了38条不用等30天离职、还不要给经济赔偿现在后悔了,再递交一份按38条的辞职信可以吗?我们8月已经转正了但工资还是按见习发2000左右,社保怎么要2000那么多?9月干10天活的工资还没拿到还要我补社保不是坑我吗?希望专业人士指点指点,在此谢过!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牙膏妹妹(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2-11-22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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