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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工作地点变更 如协商不一致是否可解除合同并申请经济补偿?

工作地点变更 如协商不一致是否可解除合同并申请经济补偿? 06年进入现在的公司 公司总部是在南方 所有人事关系是通过山东当地的人事公司进行处理的 包括工资 五险一金的办理等。当时进公司时候,公司业务发展起步,计划在山东设立办事处,但因业务量不足原因采取现地采用方式,在山东工作。几年之后,公司由亏损慢慢到盈利,但因为产品附加值太低以及工厂持续亏损原因,公司决定将工厂易主由此要求我们回南方工作。当时劳动合同里面有表明工作地点是在山东,如变更需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未果,是否可以单方面接触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另从06年到现在应该申请的数量是多少?请律师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m-ya……(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2-11-18 17:25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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