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房屋产权纠纷

房屋产权纠纷 问: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三)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请问:⑴我与妻子共有财产并经过了公证但我被甲方欺骗签订了《房屋所有权确权合同》我妻毫不知情,甲方是否属于侵占我妻的房屋所有权?
⑵甲方在该确权合同中,采用了假名代替有明显欺诈性,法官很同情,因为失去了一年时效故而该协议仍有效。请问:这是否适用以“合同”合法形式掩盖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目的这一条款?又:侵占的法律定义是什么?哪些事实属于侵占? 
                            伫盼指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p88(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0-05-30 07:4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