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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按照规定辞职,领导批准,但不交违约金不给办离职手续

按照规定辞职,领导批准,但不交违约金不给办离职手续 今年9月决定辞职,于是在9月30日通过邮政寄出了2封辞职信给大校长和教学校长。十一假期结束后,学校领导并未找我谈话,于是我在10月8日有通过短信和电话向领导辞职。大概经过一周的劝说和坚持,我约定最多工作到10月底,领导也同意了。但是在10月18日,教学主任突然通知让我第二天和借调来的教师交接,等于19日是上班的最后一天。当时太仓促,管理人事的老师不在,没有办离职手续。找工作的时候很多单位要解除合同证明,我回原学校办,但人事的人说,让我到昌平教委的收支两条线办公室交2万的违约金,把发票给她,她才给办解除合同证明。现在关系,档案都在学校,而且我觉得这个违约金不合理,交到收支两条线更不合理,我该怎么办才能要回自己档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into1……(北京)
提问时间:2012-11-02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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