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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内地的,在澳门一家饮食公司工作了7年的时间,又签了2年的合同,可工作了半年,公司经营不善,解除合

我是内地的,在澳门一家饮食公司工作了7年的时间,又签了2年的合同,可工作了半年,公司经营不善,解除合 我是内地的,在澳门一家饮食公司工作了7年的时间,又签了2年的合同,可工作了半年,公司经营不善,解除合同.根据《澳门外劳工法》,我应获得怎样的赔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木李子(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2-10-31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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