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公司经营困难,出政策让职工回家待岗,发最低生活保障,待岗期间一女职工怀孕生小孩

公司经营困难,出政策让职工回家待岗,发最低生活保障,待岗期间一女职工怀孕生小孩 公司经营困难,出政策让职工回家待岗,发最低生活保障,待岗期间一女职工怀孕生小孩,由于在家待岗,所以未请产假,核发生育津贴的时候还要扣除生小孩儿期间的工资吗?个人认为是由于公司让其回家待岗,所以不应该算请产假,不应该扣除产假期间的工资,请问这样是正确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尹子(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8-01-24 10:2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