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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务侵占

关于职务侵占 本人在2010年出售了三台总价值为16500元的电脑,但是客户没有付款,只给我付了5000元定金,后来人就消失了,2012年以前用人单位报案,5月被铁路公安以职务侵占罪拘留,随后移交到管辖区经侦科,扣押了11500元,拘留7天随后监视居住到10月才解除监视居住,我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吗,那个拿电脑的客户已经找不到了,在公安机关扣押的11500元能退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423168……(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2-10-17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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