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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务侵占

关于职务侵占 律师:您好!
    我所在公司是深圳一家房产公司,下属分公司的沉降过滤池的蜂窝斜板腐烂,需要重新铺设,约140平方米,铺设公司报价为620元/每平米。我分公司主管这个项目的负责人呈报给总公司的面积是200平方米, 这样下来就有60平方米的误差,按照620元/每平米算下来,公司就会有37000多的损失,在总公司的实地审核过程中被查出实际的平方数,所以没有遭受到实际损失,分公司负责人没有实际得到这笔款项。
    另外还有一笔是电梯维修的费用,虚报了三万多的费用,也是总公司审核过程中被查出的,责任人没有实际得到。
    两笔加起来有六万多,责任人都没有实际得到。请问您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职务侵占未遂吗,还是以违纪来处理?
    我公司的法务人员可以出具法律意见书吗?如果出具,是向公司提出意见还是向责任人提出意见?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ngl……(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8-20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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