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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在公交车上被人打破头部

在公交车上被人打破头部 在公交车上被一无业人员打破头部血流不止,后去医院缝了三针,打人者拒留了但没有钱,目前住院费都没有人交,我还损失了一身衣服及二千多的三星手机,现在公安局要罚500元放人,请问我的经济损失谁来承担,难道就这么算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深度回忆(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2-10-13 09:1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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