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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买二手房是夫妻离婚刚判给女方的,有些问题请律师协助解答

购买二手房是夫妻离婚刚判给女方的,有些问题请律师协助解答 北京市亦庄开发区的二手房,原房主是2005年购买的,于2012年8月协议离婚,法院将房子判给女方(原来是男的的名字现在还没有过户为女方),并且要求女方给男方60万作为财产分割。我和老公看好了这套房子,公积金评级92万贷款,属于国管公积金,贷款批下来的时间比较长。我们找了一家中介公司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且已经支付给女方2万元的定金签订了三方协议。请问:1、因为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所以如果我们顺利贷款92万,公积金是将钱打给男方,女方现在不同意,我们要求女方过户后在与其交易。这样是否是合理要求。2、男女双方因为存在60万的争议,女方要求我先付给他50万元首付,这样男方才能更名给她,请问我这样做是不是很大的风险,如何规避这个风险,给他首付要是之后过不了户怎么办。3、网签面签需要多长时间,听中介说,如果让他们过户后我们马上和女方进行网签,如果之后女的不认账我们也可以强行过户,法律可以保护我们,是真的吗。4、我已经付了定金,如果女方拒不过户,有要求我们公积金贷款是打给他,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回定金,他还需要赔偿我们双倍的定金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s1981……(北京-大兴区)
提问时间:2012-09-18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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