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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合同到期不续签应怎样补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应怎样补偿 05年5月15日入职,08年6月15日续签的新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现在合同期快满,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说是补偿两个月工资+一个月失业工资总计3个月薪资补偿,请问这样合理吗,如不合理应怎样处理为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然然方(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0-05-07 14:56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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