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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是一名大四实习生,公司的做法违规吗?我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之前是一名大四实习生,公司的做法违规吗?我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在广州,今年22岁,是一名本科生,由于学校实行3+1政策,所以我大四全年都在广州一家10人以下的私人培训机构实习。说是实习,但是我的工作时间和内容跟正式员工无异,每天8小时、每周44小时的工作时长,工作的内容与强度跟员工一致。老板每月支付我1500元的月薪,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的福利以及补贴了,也没有替我购买任何的意外保险。但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8个月,公司从来都没有跟我签订任何相关的劳动合同或实习协议。
现在我已经正式毕业准备离开这家公司了,我想请问一下,我听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对于我这种情况,公司的做法存在违规吗?由于我当时的身份比较特殊,是一名没毕业的大四学生,我现在能否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追讨双倍工资呢?如果可以,我又应该到什么地方申请维权呢?
小女子在此先谢过各位大侠的仗义相助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co88……(广东)
提问时间:2012-09-03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