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之前是一名大四实习生,公司的做法违规吗?我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之前是一名大四实习生,公司的做法违规吗?我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在广州,今年22岁,是一名本科生,由于学校实行3+1政策,所以我大四全年都在广州一家10人以下的私人培训机构实习。说是实习,但是我的工作时间和内容跟正式员工无异,每天8小时、每周44小时的工作时长,工作的内容与强度跟员工一致。老板每月支付我1500元的月薪,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的福利以及补贴了,也没有替我购买任何的意外保险。但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8个月,公司从来都没有跟我签订任何相关的劳动合同或实习协议。
现在我已经正式毕业准备离开这家公司了,我想请问一下,我听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对于我这种情况,公司的做法存在违规吗?由于我当时的身份比较特殊,是一名没毕业的大四学生,我现在能否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追讨双倍工资呢?如果可以,我又应该到什么地方申请维权呢?
小女子在此先谢过各位大侠的仗义相助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co88……(广东)
提问时间:2012-09-03 15: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