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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安局这种做法对吗?B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问公安局这种做法对吗?B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再一次争执发生口角,a打了b一拳同时踢到了b的膝盖处,后b打了a的鼻梁造成骨折.于是a就报了110后b做了口供,但是b在口供中未提出a踢了b膝盖的事,三天后b发现膝盖疼去医院检查发现膝盖内有快什么骨头破裂。出院后去公安局要求开具证明去做法医鉴定,但是公安局以托时间长和口供中五a踢b膝盖为由不予开具。请问公安局这种做法对吗?b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VX9031(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1-10-02 12: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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