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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销公司继续经营欺骗以次充好,造成我司巨大损失,如何维权?

已注销公司继续经营欺骗以次充好,造成我司巨大损失,如何维权? 我司与中国合肥凯昌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贸易采购他们称谓由他们河北工厂提供的PP再生原料,他们提供样品是OK的,但是到了大货出柜子海运到国外是发现却是一批类似粉笔碎的废料。后来找他们公司的联系人却推说辞职,然后整个公司的联系人都断了。一经查询,原来这个公司早已注销,却仍然用他们公司名义帐户进行违法经营,造成我们巨大的损失。现在网上搜索到原来的合肥凯昌法人的联系电话并且告知他们注销了原合肥公司,现在武汉和朋友重新开了另一公司,法人是他朋友且发了营业执照给我们。但是他们声称的河北工厂却还是同一家。请问这样的事情,我们是否可以维权?如何维权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吴女士WU(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8-28 13: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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