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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前房产分割

婚前房产分割 男方于2003年11月购买一套商品房,首付款及按揭由男方拿出,男女双方于2004年11月登记结婚,2004年4月男方到公证处公证声明该房产为男女双方共同购买,共同拥有该房产。现男女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请问男方该给予女方这套房产的多少?是一半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slzch(安徽-黄山)
提问时间:2012-08-16 17:0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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