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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对方先动手,我还手造成对方轻伤需要负责任吗?

对方先动手,我还手造成对方轻伤需要负责任吗? 对方殴打我父母,造成轻微伤,我还手时造成对方轻伤。请问: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啊?如果对方不同意协调,我要付刑事责任吗?是否追究谁是过错方,谁先动手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淡雅清美(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2-08-07 12:3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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