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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4人,我方2人 结果对方鉴定为轻伤,我需要负责么?

对方4人,我方2人 结果对方鉴定为轻伤,我需要负责么? 起先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纠纷,因为价格赔偿问题谈不拢,对方有意滋事,对方四人先挥拳打我2人,我挥拳还击造成对方一人面部骨折,请问我的行为能算正当防卫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oo(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1-11-19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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