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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对方先动手造成轻伤我该负什么责任该怎么赔偿

对方先动手造成轻伤我该负什么责任该怎么赔偿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年年初五(2月7号),我和村上许渊渊、许雯雯、王健、卞震安、蒋良燕、范建芳七人在范建华家小来来炸金花,大家相安无事,炸了一会,同村的范志浩、韩淇来了,他们也要求参加,大家很不情愿让他们加入,因为韩淇经常惹是生非,只不过是过年,心想应该不会惹事才勉强答应。当时韩淇从口袋掏出好几百元,大家就劝他是小来来的,没必要这么多钱,韩淇很不高兴,嘴里骂骂咧咧,当他加入的第二把,大家都在蒙牌,我只问了韩淇蒙了几把,韩淇就恶狠狠地说:“新年新许给顿伤活吃吃”,当时大家也没在意,他又重复了一遍,我才听清,我就回了他一句“新年新许真敢佬”,谁知道大家还没反应过来,韩淇一米八几的个子已经冲到我面前,在我前额重重两拳,既快又狠,当时我还没反应过来,眼眶和前额立即红肿起来,当他第三拳打来时,我出于本能,我往后一仰,手里正好有一只倒满茶水的杯子,他的拳头打在我手上,茶杯砸在了墙上,茶杯四分五裂,茶杯碎片飞到了韩淇的鼻梁,鼻梁出血了。大家看见,连忙劝架,劝架过程中谁拉打谁,韩淇嘴里还威胁说:“你们这些人替我当心点”,这件事情的经过在场的人都可以为我作证。我老婆和韩淇的母亲在隔壁玩,他们知道后立刻送韩淇去宜兴人民医院治疗。当时医院检查缝了几针,鼻梁骨折,医生说无大事,只要挂两瓶盐水,观察观察就可以了,不需要住院,我老婆出于同情,还付了医药费,对方说没事才回家的。到家后不久,川埠派出所的民警就到我家,说韩淇的舅舅报警了,而且韩淇已经住院了。事后派出所确认为轻伤。在韩淇住院期间,每天都在家里休息,第二天我和老婆买400多元的礼物去看他,知道病情不严重。不过韩淇的口供过了好几天才录。住院十天治疗,医院的出院小结为伤口愈合甲,鼻梁无畸形,无塌陷,通气流畅,住院费用2884元还是赖在医院里才有的。
由于我被韩淇打了两拳,前额红肿,眼睛充血,好几天眼睛模糊头部疼痛,为此我也去医院检查治疗了973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周益民(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1-04-15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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