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合同已到期一个半月,公司用发生在一个月前的事情做借口辞退我合理吗?

合同已到期一个半月,公司用发生在一个月前的事情做借口辞退我合理吗?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是厂里的一部门干部,一个月前(6/13日)因工作关系安排属下工作,当时那属下态度恶劣,不服从安排,并动手打人,我也动手(应该属于正常人的自卫)两人当时也只是纠结了下,发生了肢体上冲突,当时厂长调派这名人员去别的部门工作,这件事也就这样平息,事后一个月(7/10)又突然要记我和那名员工大过,让我在公告上签字,我不同意签,又过一星期找我谈话说要给我安排别的工作调离岗位降职降薪,让那名员工辞退,今天(7/18)又说要开除我,开除通知书都发出来了,说我因为工作安排沟通问题,发生打架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员工手册上对上级主管恐吓、殴打或同事互殴),要开除我,但是我也是因为上级关系安排下属工作的,那人态度恶劣并动手打人的。我是07年7月4号进的厂,当时签的合同是5年,也就是12年7月4号合同到期,他们没有提前通知我续签合同,现在找这个借口来解除劳动关系辞退我,公司这样合法么?如果赔偿,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谢谢律师指点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hz775……(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8-03 11:2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