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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单位不安时发放工资和不按规定发放加班费。我可不可以不通知单位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经济补偿

单位不安时发放工资和不按规定发放加班费。我可不可以不通知单位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经济补偿 我与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式劳动合同。约定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每周工作40小时。可是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不按时发放工资,并且加班费也不是全额发放。他们按照每月24天为全勤,计算日工资,是不是不对?我觉得单位违反劳动法,并且侵犯了我的个人权益。于是我在7月22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未事先通知。我的做法对不对?我现在想向单位要拖欠的加班费。并且要求支付7月份的工资行不行?请给予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老李781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2-08-03 10: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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