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夫妻之间感情不和,现在已分居,未离婚,女方一直都带孩子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一年前因女婿要开店,向岳父借了15000元钱,写了借条,借条写的很简单没有写明岳父的名字。后来店开了5个月就不开了,男方从房东那退回了10000元钱,这个钱女方不知情。男方说好要去年过年还,可是没有还,催了好几次都没有要还的意思,无奈之下岳父想去法院起诉女婿,请问这个钱能拿回来吗?这个钱要还给岳父是属于夫妻共同还呢还是男方一人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明天依然f(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12-07-24 15:27